香港四名民主派人士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后,港府的后续工作正式展开。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日在记者会上明言,会研究修订本地法例,以落实人大在2016年就《基本法》第104条释法的公职人员宣誓要求。多名资深建制派认为,长远而言,这次的修例举动会影响明年底的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,直接影响下届特首的诞生。
据香港01报道,《基本法》第104条列明,特首、主要官员、行政会议成员、立法会议员、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,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,效忠香港。《香港国安法》第六条亦列明,香港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,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,效忠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”。
林郑昨日在记者会上表明,会研究修订本地法例,以落实人大在2016年就《基本法》第104条释法的公职人员宣誓要求,包括要订明具体宣誓形式、监誓人安排,以及违反誓言的处理机制及后果,政府会尽快完成法案草拟工作,并提交立法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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